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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特征不包括(合伙企业的特征)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合伙企业的特征不包括,合伙企业的特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法律特征:1...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合伙企业的特征不包括,合伙企业的特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特征: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

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扩展资料: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企业财产的清偿顺序: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协议中约定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如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则平均分配股东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