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每日动态 > 2023-10-30 09:07:40 来源:
又一景区游客集体喊退票关于“退票”这些规定要知道 发生了什么
【又一景区游客集体喊退票,关于“退票”这些规定要知道】下面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摩肩接踵的人群,嘈杂的叫嚷声,“退票!退票!”这是一段网传视频中的画面。近日,有网友在武汉欢乐谷门口拍摄并上传了一段大量游客喊退票的视频,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视频记录的这一事件,是武汉欢乐谷因管理秩序混乱引发了游客的不满。
针对游客齐呼退票一事,武汉欢乐谷景区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日是万圣欢乐节开业第一天,游客数量剧增,导致管理秩序混乱,给游客带来不便。
同时,面对游客的不满和质疑,武汉欢乐谷景区给出了解决方案。景区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还未入场的游客,我们强烈建议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退票。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游客在万圣欢乐节期间,错峰出行,避免在高峰期来景区游玩。
此事曝出后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都对景区的管理不当表达出不满和质疑。“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大家的怨气”“建议不要建议”“没有人员数量限制?”……
图源:微博
还有网友表示,不止武汉欢乐谷出了这样的事,事实上,多地景区都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法治网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已发生过多起“景区游客集体喊退票”事件,最终有的得到了官方回应和处理,有的则不了了之。
比如,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山西省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景区,就出现众多游客喊“退票”,此事同样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当日,太行山大峡谷八泉峡景区官方发出一封致歉信,并表示对当日未体验完游览项目的游客进行退票处理。
图源:网络
此外,山东淄博聊斋园近期也发生了游客集体退票的事件。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29日,山东淄博聊斋园中演出活动因涉嫌虚假宣传,令现场游客不满,于是集体要求退票。随后园区发布一封致歉信,并表示游客可以进行退票,并在十一期间延长闭园时间,游客可以免费入园。
记者粗略统计,仅国庆黄金周期间,就有四五家旅游景区因管理不当、应急处理能力不强向游客发布“致歉信”。是什么原因导致多地景区曝出管理问题呢?
一位不愿具名的旅游行业人士告诉法治网记者,由于前几年疫情原因游客大幅减少,当前旅游业正处于“回暖”时期,许多景区对旅游旺季高峰期人流量准备不足,从而导致管理秩序混乱、游客投诉多发等各类问题出现。
在对旅游景区的人数承载量方面,法律层面是否有相关规定?《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文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丽红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旅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马丽红说,如果查实被曝光的景区并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报告以及采取疏导和分流等措施,主管部门可对景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旅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景区在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告或者未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未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或者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六个月。
那么,当众多游客都对一家景区的管理秩序不满,是否可以要求景区退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申海恩表示,此前多地曝出的游客集体高喊退票现象,意味着游客对于景区所提供的游览服务不满,而且有这种不满情绪的,不只是个别游客,而是相当数量的游客。这种情况,显然表明景区方面不论是在管理秩序还是服务提供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来看,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消费者对于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享有监督的权利。当然,对于是否都适用退票,也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事发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中心副主任王天星表示,同实体物品的质量认定规则、商品退换规则不同,景区参观游览属于服务、属于体验类消费,不同的游客会有不同的感受和判断。除非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该景区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属于欺诈。在此前提下,针对官方认定的虚假宣传项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旅游者,有权直接向景区经营者提出退赔部分票款的请求,或者通过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从以往关于旅行社服务费用退赔的案件审理结果看,旅游者以服务存在欺诈、瑕疵为由,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服务费用的,很少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只有少数情况下,人民法院会要求旅行社退还未游览景区、未消费服务项目的费用。
王天星认为,旅游者在参观景区时,如果对景区服务质量不满意,可以就某个特定项目的费用退还和景区经营者协商,或者提出诉讼。需要指出的是,人员数量的多少、声音的大小,和自己的主张是否合法、是否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作为景区,当然要依法宣传、依法经营,但在退赔方面,同样也应于法有据。
法治网记者注意到,多地旅游景区在发生游客集体要求退票时,大都能够做出较为恰当的官方回应,同时也为游客提供了处理方式。
旅游经营者如何才能避免此类情况发生?马丽红律师提出,景区首先应提升管理能力,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根据承载量采取预约等方式销售门票,保证游客数量在景区承载量之内。同时,还应保证景区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有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最大程度避免给游客造成人身伤害。此外,还应严格履行与游客形成的旅游服务合同,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不能履行合同情况的,要即时采取退票等措施,疏导好游客情绪,减少游客损失。
申海恩表示,景区不能只是“开门收费”,要让游客在进入景区时能够得到相应的服务,服务才是景区游览过程中游客所期待的最核心的利益,让游客通过景区游览获得身心上的愉悦,这是游客最根本的诉求。
“旅游景区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当迅速拿出行之有效、人性化的应急预案,平时也应在此方面加强演练,防患未然。”申海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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