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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制度的影响(刺史制度)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刺史制度的影响,刺史制度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刺史制度的雏形出现在汉文帝时期,真正确立是汉武帝。
2、“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丞相初置吏员十五人,皆六百石,分为东西曹。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
3、文帝派出丞相史出刺,使之监察太守和监御史。但此时的刺史不常置,属于临时派遣的官员。
4、汉武帝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负责监察所在州部的郡国。《汉书》卷六《武帝纪》:“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师古曰:“《汉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
5、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六条是:
6、一、“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即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反对其横行乡里。
7、二、“二千石不奉诏,遵旧典,倍公问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
8、三、“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历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实讹言。”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平。
9、四、“二千石选署不平,阿附所爱,敝贤宠玩”,即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在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
10、五、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任所监”,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
11、六,“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和地方大族相互勾结。
12、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依据,又可以防止刺史滥用职权干扰地方的正常行政事务。
13、设置刺史的范围是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州、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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