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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五行学说)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五行学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五行,即是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认识到木、火、土、金、水是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故五行最初称作五材”。如《左传》 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尚书》中说得更清楚:“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是为人用”。
2、五行学说,是在“五材”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引申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如《国语·郑语》说:“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生、克关系来阐释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认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时、静止的,而是在不断的相生、相克的运动之中维持着协调平衡的。这即是五行学说的基本涵义,也是属于我国古代唯物辩证观的主要依据。
3、中医学理论体系在其形成过程中,受到五行学说的极其深刻影响,它同阴阳学说一样,也已成为中医学独特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历史上对中医学术的发展起了深远的影响。
4、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5、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朴素认识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论概念,用以分析各种事物的五行属性和研究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基本法则。因此,五行的特性,虽然来自木、火、土、金、水,但实际上已超越了木、火、土、金、水具体物质的本身,而具有更广泛的涵义。
6、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上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都是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7、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8、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爱稼穑”。“稼穑”,是指土有播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9、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日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使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10、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11、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和归类 五行学说是以五行的特性来推演和归类事物的五行属性的。所以事物的五行属性,并不等同于木、火、土、金、水本身,而是将事物的性质和作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而得出事物的五行属性。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
12、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13、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
14、事物的五行属性,除了可用上述方法进行取象类比之外,还有间接的推演络绎的方法。如:肝属于木以后,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 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15、此外,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的“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即是说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因而也有人认为五行学说是说明人与自然环境统一的基础。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页。
16、事物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归类和推演络绎,把自然界的千变万化事物,归结为木、火、土、金、水的五行系统。对人体来说,也即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病理系统。
17、五行的生克乘侮 五行学说并不是静止地、孤立地将事物归属于五行,而是以五行之间的相生和相克联系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平衡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同时,还以五行之间的相乘和相侮,来探索和阐释事物之间的协调平衡被破坏后的相互影响,这即是五行生克乘侮的主要意义。
18、(1)生克和制化 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在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在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19、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20、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21、这样以次相生,以次相克,如环无端,生化不息,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故《类经图冀》说:“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22、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 “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23、“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 “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 “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24、“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25、“生我”、“我生”虽是五行中的相生,但生中有制。如木的“生我”为水,木的“我生”为火;而水又能制火。“克我”和“我克”虽是五行中的相克,但克中有生。如木的“克我”为金,木的 “我克”为土;而土又生金。五行学说就是以五行之间这种错综复杂的联系,来说明任何一个事物是受到整体的调节,防止其太过或不及,维持着相对的平衡。以此来阐释自然,即能说明自然气候的正常变迁和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以此来阐释人体,即是机体的生理平衡。
26、(2)乘侮 五行之间的相乘、相侮,其基本概念首见于《内经》,是指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遭到破坏后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27、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 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异常相克反应。引起相乘的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
28、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因而造成对被克制的“一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
29、一是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的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30、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中的某“—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悔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这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31、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即可受到木的反侮,又可受到火乘,因而相乘与相侮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就是对五行之间相乘和相侮及其相互关系作了很好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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